1973年10月14日,泰国学生运动爆发,反对军政府,要求修宪,恢复宪法政府。最终引发数千名学生反政府示威,参与人数越来越多,遭到了军警镇压。这个事件是理解泰国历史和未来发展的重要参考点,是泰国政治自由化与民主化的开端。
自1932年泰国建立君主立宪制以来,泰国政治一直不稳定。1960年代末,泰国经济增长放缓,社会问题日益突出,政治腐败和军队干预政治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1973年,泰国军政府在一次选举中作弊,引发了学生和民众的抗议。10月14日,军队镇压了抗议活动,但是这次镇压引发了更大规模的示威游行。最终,军政府倒台,泰国恢复了宪法政府。
1976年10月6日,泰国军人集团发动政变,军方重拾政权。在这次事件中,泰国军方镇压法政大学的学生,因为学生们发起了反军政府独裁运动,镇压造成至少十五名学生死亡。这次事件造成人们日益不满军政府的压迫,使许多人加入泰共(CPT),大多为学生、工人、知识分子、农民和泰国社会党的干部。
在此之后,泰国的政治局势一直不稳定,直到1997年泰国制定了新宪法。
1973年,法政学院和朱拉隆功学院的教职员工成立了两个非政府组织,对泰国的法律活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第一个是法律服务中心研究所(Legal Services Center Institute),虽然它没能在1976年的镇压中幸存下来,但许多隶属于该中心的学生在20世纪80年代成为了自己的非政府组织的创始人。
第二个是雇佣了几代维权律师的公民自由联盟(Union for Civil Liberties, UCL)。1973年至1976年间,UCL获得了欧洲基金会的资助,以支持其代表工人权利和农村土地安全的社会运动的工作。外国对UCL的支持是有限的,因为军方认为它的工作人员同情共产主义。UCL在20世纪80年代初恢复活动,偶尔会为维护土地所有权或为被指控犯罪的个人辩护而提起诉讼,但主要是通过组织开展媒体运动、研究和教育来支持工人和其他社会运动。
非精英阶层成功地参与了历史上由精英人士主导的政治体系。 他们“在社会中更广泛地传播了民主、社会正义和佛教慈悲的思想”。
1973年以前,泰国的非政府组织运动始于学生走向农村。第一批非政府组织的成立是为了开展项目,帮助长期被忽视的农村和城市贫民窟社区。1973年以后,非政府组织的数量和学生参与程度不断提升,包括支持劳工行动的项目,农民对征地的抵抗,以及其他强大的社会运动。
1973年的事件激励了许多年轻的医生去农村行医。学生们组织了项目,为贫民窟和村庄提供更好的医疗保健,并成为医疗改革和为泰国农村提供更大正义的倡导者。
当 1976 年 10 月军方推翻文官政权,大多数羽翼未丰的非政府组织遭到镇压,其工作人员被解散、逮捕或被迫逃亡。非政府组织积极分子转入地下,大多数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活动停止了。许多非政府组织活动家加入了泰国共产党(CPT)领导的反政府运动,并为1980年代中期重新出现的非政府组织灌输了激进的方向【1】【4】。
但是,CPT也很快在1980年代消亡了。首先,1970年代末越南对柬埔寨发动了战争,随后的中越战争,标志着冷战对抗的两大集团中的一方内部发生了分道扬镳的选择和激烈的冲突。CPT坚决站在了中国一面。而随着中国坚定不移的改革开放、走和平与发展之路,放弃对传统意识形态僵化的认识和桎梏,东南亚共产主义运动格局发生了重大转折,CPT获得的支持日益萎缩。其次,1980年4月第66/23号总理令实施对CPT的招安,政府官员应通过各种媒介--新闻、心理学、宣传、促进民主、消除各种剥削等--采取一切可用的措施,以争取人们从共产党那里回来。绝大部分CPT党员只要放弃丛林可以回到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直接瓦解了高度依赖外部支持的CPT。最后,CPT自身的缺陷,如来自城市的知识分子群体与华侨华人流入的组织人员之间并未融合形成一个统一的团队,并且自身的生存和斗争要依赖外部源源不断的输血,一旦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组织的瓦解是必然的。许多知识分子承认,如果没有大赦,他们就不会离开丛林。【3】
在20世纪80年代初,处于弱势地位的草根阶层发动的维权运动很可能会被指责为激进的共产主义者,并因此受到排斥和起诉。在20世纪90年代末,公众广泛接受了社会上任何群体通过合法手段捍卫自己利益的权利,并将这种努力视为民主的一部分。【2】
如果说在1970 年代以前,弱势地位的草根阶层的反对运动在很大程度上是集中的、以阶级为基础的、意识形态一致的,以地下左翼运动和学生社团为中心,与CPT的轨道有某种重叠,那么,伴随着CPT的衰落和消失,NGO逐步成为重要的政治力量,NGO参与政治活动形成的复杂格局已成为国家政治的显着特征,填补着地方和国家层面的体制真空,关注于基层社区和某些具体问题。
非政府组织继续建立村级组织,开展以问题为中心的抗议活动,代表着当地的需求,特别是来自泰国最贫困地区东北部的发声最为显著。例如,非政府组织发展联盟 (NGO-COD) 的成员组织支持伊桑小农大会,这是一个拥有 50,000 名成员的激进组织。通过基于问题的联盟,非政府组织就人权、信息自由、环境保护和土地改革等问题开展公共政策和立法改革运动,监督议会程序以及向媒体发布报道【4】。
850 MW 南川(Nam Choan)水力发电项目是泰国西部Kanchanaburi省有争议的大坝提案。该项目是一个较大计划的一部分,该计划旨在在Kwae Yai河上开发水力发电,在1978年和1981年分别建造了其他两个大坝(Srinagarind和Tha thung na Dam)。然而,基于广泛联盟的环境运动导致1988年取消了Nam Choan大坝。这是泰国环境运动的开创性成功。
Nam Choan大坝位置
Tha Thung Na大坝是斯利那加林大坝(Sinagarind)的配套工程,在电网负荷不足时段,水被抽出储存在斯利那加林大坝的水库中,1982年4月16日投运。类似于中国目前大力开展的一种混合式抽水蓄能(图片来自于EGAT官方网站)
斯利那加林大坝的建设始于1973年,并于1980年完工,总装机720MW,其中4-5号机组为抽水蓄能机组(2*180MW)(图片来自于EGAT官方网站)
泰国EGAT于1971年开始对Nam Choan大坝进行首次研究。随后进行了其他几项评估,其中包括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于1979年进行的可行性研究,以及私人顾问公司的环境影响评估(EIA),然后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以评估可以缓解预见的环境影响。大坝提案纳入泰国的第五个国家发展计划(1981 -1986年)中,项目计划于1997年完成。详细的时间线见下表。此外,军方支持开发该项目,以驱赶项目地区森林中的泰国共产党。【1】【3】
l1971年,EGAT(泰国发电局)开始研究利用泰国西部夸艾河( Kwai Yai )的水力发电项目。
l1978年,EGAT聘请当地私人咨询公司TEAM Consulting Engineers Co.评估环境影响。后来,由于资金不足、工作人员短缺、调查时间不足以及该地区政治不安全,评估结果证明是不够的。
l1979年,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协助EGAT处理项目的工程和经济方面。
l1981年3月,EGAT将项目提交政府审议。国家环境委员会(NEB)要求EGAT采取措施减轻项目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l1982年1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委员会(NESDB)批准了EGAT提交的环境工厂,并将Nam Choan大坝纳入其第五个计划。
l1982年,世界银行应泰国政府要求开始积极审查项目。他们的参与标志着公众开始反对大坝。
l1982年,EGAT未经林业组织事先批准,开始“非法”修建通往Thung Yai Naresuan野生动物保护区的通道或勘测道路。
l1982年10月 “泰国保护之父”Boonsong Lekagul博士在反对大坝方面寻求国际保护界的支持。与此同时,泰国内阁听取了证词,并决定推迟对项目的决定。财政部长Sommai Hoontrakul被任命为审查该项目并向内阁报告的委员会主席。世界银行给予项目评级,并将决定权留给泰国政府。
l1983年4月,泰国内阁决定无限期搁置该项目,显然是为了回应全球反对大坝的强烈环保运动。大坝随后从世界银行的泰国计划中移除。
l1984年,玛希隆大学环境科学系主任、泰国著名环保主义者Nart Tuntawiroon博士前往华盛顿特区,说服美国国会议员拒绝世界银行可能为大坝提供资金的任何拨款。
l1986年,EGAT再次要求政府审查该项目,并就其建设做出明确的决定,声称任何犹豫不决都会破坏泰国的电力生产计划。JICA原则上同意为项目提供资金。
l1987年5月,项目提交经济部长会议。
l1987年9月,总理普雷姆·廷苏拉农达将军任命副总理天猜·西里桑潘将军为大坝审查委员会主席。
l1987年11月,参议院农业事务委员会得出结论,如果政府能够防止“原木偷猎”,该项目不会导致森林或环境破坏。
l1988年2月,Thienchai将军声称EGAT自1982年以来拥有“所有必要的数据”来证明该项目的合理性。
l1988年3月,众议院农业和合作社委员会呼吁推迟该项目,并指出在有替代能源的情况下,没有必要破坏森林储备。
l1988年3月18日,天猜委员会得出结论,面对公众对项目的普遍反对,缺乏关于大坝环境影响的信息并不能证明其建设是合理的。
文献【3】类似资料认为,CPT基本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成功实践后在泰国的复制或移植,由于没有与泰国社会实际结合并没有取得成功。但毛泽东思想至今在泰国穷困地区有影响。
有一年,泰国某大学人类学学者者在泰北对某NGO组织的社会学田野调查中,一名被访谈者表示:“毛泽东的思想是为民着想,依靠农民阶级,山区民众,帮助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众取得胜利…,少数民族成为了被认可的、有话语权的群体。
5 法律诉讼是NGO重要手段
泰国行政法院是为挑战泰国政府的行为提供可访问的论坛。公民可以提交自己的请愿书,法院工作人员可以帮助他们请愿。
从1979年的《消费者保护法》授权非政府组织为消费者提起诉讼到非政府组织利用这一权力提起的第一起案件之间,近25年的时间差证明了“成文法律”之外环境的影响。1992年通过的《泰国环境保护法》在1997年宪法改革法院制度后,也通过诉讼开始了后继之路。
20世纪90年代中期,泰国通过建立消费者基金会(FFC)来促进消费者权利,将消费者倡导引向了一个新的方向,该基金会开创性地使用诉讼手段。
一个例子是基金会阻止泰国总理他信私有化泰国发电管理局(EGAT)的案例。2005年,FFC基金会已经准备将重点放在高技术性的电价问题上,却意外地得知,总理计划在几天内将EGAT出售给私人投资者。FFC基金会胜诉,挫败了备受争议的他信私有化计划,为泰国行政法院和法治创造了历史。
通过比较法律在消费者运动倡导中的作用与法律在倡导另一个泰国社会运动(最近赢得了值得注意的诉讼胜利)——环境运动中的作用,可以更清楚地看出四十年的政治变革对运动领袖、他们的职业生涯和他们所领导的运动的影响。
素拉猜(Surachai Trong-ngam)是环境诉讼领域的领军人物之一。1999年,这个由环保人士组成的网络选择素拉猜担任一个新成立的非政府组织EnLaw的负责人,该组织从纽约的一个基金会获得了反污染诉讼的资金。EnLaw没有任何政府参与的背景,必须从外国基金会和其他非政府来源吸引资金,以支持以苏拉猜为董事的环境诉讼。
来源:ENLAW网站的诉讼案例-湄公河学校的《环保人士齐聚一堂,保护母亲湄公河》
本公众号一些文章也反映了此类通过诉讼手段反对大坝等大型基础设施类项目。如《泰国民众再次表达反对泰国政府的湄公河引水项目》、《泰国反坝组织继续寻求司法渠道阻止购电协议批准,欲借助东盟及美国力量来制衡中国》、《泰国最高法院驳回NGO组织对湄公河干流电站的起诉,扫除湄公河水电送泰国的法律障碍》。
对照本号的相关文章,再来看本篇,许多问题有融会贯通之感。海外投资面临着各种不同于国内复杂的投资环境,涉及着复杂的利益纠葛,确实需要事先、事中、事后不断地全过程的关注、分析、研究并采取合理的应对策略。对于大坝之类的大型基础设施类的投资,更应重视投资环境和风险分析。如同本文揭示的,就在中国旁边的微笑的佛教国度—泰国,一个NGO反坝案例的背后都扯出各种历史纠葛,仿佛放映了一段包含社会制度选择、国际关系与意识形态对抗、国内阶级冲突、党派与NGO兴起与衰落、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在环境标签下的斗争。
看完这漫长复杂的剧情后,恐怕不能再以单一视角归结于大坝有无之争、国际关系和地缘政治之争。
【参考文献】
【1】想象中的革命:泰国的事业倡导、消费者权益和非政府组织不断演变的角色,弗兰克·芒格
【2】入侵与排斥:环境话语与资源冲突背景下泰国的民主化,R. Buergin和Chr.;凯斯勒
【3】泰国共产党的兴衰,Gawin Chutima
【4】东南亚非政府组织的政治, Gerard Clarke(杰拉德·克拉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