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环境治理要求的不断提升,于2024年9月1日生效的老挝环境保护法(修订)明确了能源和矿业部门以及加工业部门在环境事务管理中的权利与义务。这一调整,标志着环境监管从“单一主管部门主导”向“多部门分工协作、专业监管并行”的制度转型。本文帮助企业和投资者快速理解法律政策变化及其实际影响。
一、工贸部能源和矿业部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环境监管职责
在环境事务管理中,能源和矿业部门被赋予了贯穿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关闭全过程的专业监管职责,重点包括以下方面:
1️⃣ 战略层面:参与能源与矿产活动的环境评估
能源和矿业部门将与农林与环境部门、其他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协作,对能源和矿产相关活动开展战略环境评估(SEA),从源头把控重大项目的环境风险。
2️⃣ 项目前期: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审议
在能源和矿产投资项目中,能源和矿业部门依法对初步环境影响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EIA)提出专业意见并参与审议程序,并在法律授权范围内,批准矿产勘探阶段环境、社会和自然条件数据收集成果。
3️⃣ 许可管理:污染控制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
在其职责范围内,能源和矿业部门可依法颁发、暂停或撤销与能源和矿产相关项目或活动的污染控制许可证,强化行业专业监管。
4️⃣ 建设与运营期监管:全过程监测与检查
在项目建设、运营和竣工期间,能源和矿业部门将按照经济技术分析和批准方案,对项目开展持续监测和检查,重点包括:
水电站、火电站、采矿及加工厂区域;
化学品、有毒有害废物及自然来源废物的管理与监测。
5️⃣ 矿山关闭与生态修复监管
能源和矿业部门将与相关部门协作,监督矿山关闭计划的实施,确保生态系统依法修复,并在矿山关闭后推动土地恢复用于其他公共用途。
6️⃣ 行政执法权:暂停或取消高风险项目
对造成严重环境影响的能源或矿产项目,能源和矿业部门有权依法下令暂停或取消相关投资项目和活动。
7️⃣ 社会影响治理:补偿、安置与生计恢复监督
部门将参与监督依法开展的补偿、搬迁、安置和生计恢复计划,强化对受影响人群权益的保护。
二、工贸部工业部门:强化加工与工业活动的环境责任
针对工业和加工领域,环保法明确了加工业部门在环境事务管理中的专业职责,重点体现在以下方面:
1️⃣ 工业活动的战略环境评估
工业部门将与自然资源和环境部门及地方当局协作,对工业活动开展战略环境评估。
2️⃣ 项目审批阶段的环境审查参与
依法对投资项目或活动的初步环境影响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意见,并参与审议和批准过程。
3️⃣ 工业污染许可管理
在法律授权范围内,颁发、暂停或撤销与加工工业相关投资项目或活动的污染控制许可证。
4️⃣ 工业活动全过程监管
对工业项目在建设、运营以及关闭或终止阶段的活动进行监测和检查,重点关注:
化学品和有毒有害废物;
工业厂区内自然来源产生的相关风险物质。
5️⃣ 严重环境风险的行政处置
依法对造成严重环境影响的投资项目或活动,下令暂停或取消。
三、对企业和投资者意味着什么?
第一,行业主管部门的环境责任显著增强。
能源、矿业和工业项目不再仅面对环境部门的监管,而是进入多部门协同、专业化监管的新阶段。
第二,项目合规重心前移。
从战略规划、前期研究到EIA、建设和运营,环境合规将成为项目可行性的核心要素之一。
第三,ESG与社会影响治理要求更清晰。
矿山关闭、生态修复、补偿安置和生计恢复不再是“软要求”,而是纳入部门监管职责范围。
四、合规提示
对于能源、矿业及工业领域的企业和投资人,建议重点关注:
项目前期环境与社会数据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污染控制许可证的部门归属与授权依据;
矿山关闭和生态修复方案的可执行性;
社会影响管理计划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批准要求。
从实践情况来看,老挝环境治理已从“事后纠偏”向“全过程风险管理”的制度升级。对企业而言,理解规则、提前布局合规,将成为项目长期稳健运行的关键。


